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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雲email相關 / 教育雲email申請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1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069188號函規範,基於資安考量,校內電子郵件向上集中以集中至教育部提供之教育雲為主。校內自行開發電子郵件系統於110年8月31日前停止服務。

二、依臺教資()字第1090110816函:「同仁應使用機關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教學用則尊重教師專業自主」。

三、111.4.11擴大行政會報中擬訂自111.8.1起,出納薪資單 、文書開會通知單等公務執行,統一使用教育雲email收發。

四、新進同仁上教育雲網站申請email,此email可在教育單位無線漫遊,申請完畢請請email提供給設備組供行政單位公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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