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普通型、綜合型、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生數百分比
(1)全校專業群科人數(專業群科 + 專業學程)1015人;全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人數(不含進修部)1807人。
(2)群科學生數百分比組別:(計算公式如右所示)
□ A 無專業群科學生
□ B未達15%
□ C 15%%u301C未達30%
□ D 30%%u301C未達45%
□ E 45%%u301C未達60%
□ F 60%%u301C未達75%
□ G超過75%
(3)群科學生數百分比在以上各組別之2%%u4EE5內,學校可在填送自評表時,自行選擇所屬之組別
,惟選定後不得變更。
【說明】 1.請於訪評當日提供學籍資料以利檢核。
2.學生人數以填表時在籍學生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