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休制度宣導專區

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6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1111221日發布、11211日施行。

    鑑於勤休新制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數,維護同仁健康權。 

相關規定

 1.公務員服務法

 2.公務人員保障法

 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行政院函.pdf行政院令.pdf條文.pdf總說明.pdf逐條說明.pdf

 4.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行政院函.pdf行政院令.pdf條文.pdf總說明.pdf逐條說明.pdf

相關附件

 1.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pdf

 2.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Q&A.pdf

 3.本校差勤制度宣導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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