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
鑑於勤休新制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數,維護同仁健康權。
相關規定
行政院函.pdf、行政院令.pdf、條文.pdf、總說明.pdf、逐條說明.pdf
行政院函.pdf、行政院令.pdf、條文.pdf、總說明.pdf、逐條說明.pdf
相關附件
1.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pdf
更新時間:2025-04-29 11:02:59|點閱次數: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