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大附中105年度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8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20878號函頒修正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103年9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31158A號令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三)教育部國教署103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148422號函頒本署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四)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104年12月08日投軍教字第第1040001091號函頒本縣105年度「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
為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級學校應落實三級預防輔導策略。一級預防,以「教育宣導」為本,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結合教師、家長、社區力量共同協力防制,培養學生正確思考、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各級學校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等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二級預防,以「清查篩檢」為本,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進行特定人員篩檢工作;三級預防,以「春暉輔導」為本,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三、執行作為:
(一)依據學校特性結合社區資源,訂定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並成立「紫錐花運動」推動小組,如附件1,陳報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審查。
(二)寒、暑假前寄發學生家長聯繫函,內容應包含「紫錐花運動」及反毒各項宣導,並勤與家長聯繫,落實工作推行。
(三)利用相關集會時間、新生訓練、友善校園週、校務會議、家長日或親師座談等時機進行紫錐花運動及藥物濫用防制宣導。
(四)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以家長或社區為對象之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活動,以達宣導成效。
(五)教師課程研討應融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並配合課程內容(高中職「健康與護理」)施以1堂課以上反毒認知教學。
(六)利用教師進修時間或終身學習機制,辦理或鼓勵教師參加防制藥物濫用研習課程,每年至少1-2小時。
(七)辦理「加強導師反毒知能研習」及「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教活動。
(八)主動辦理「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分析學生反毒知能及宣導成效。
(九)成立學生紫錐花社團並建構紫錐花網頁,透過紫錐花社團及青年學子社群網絡宣導,將紫錐花運動推向社區、社會。
(十)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作業時程及彙整相關統計資料如附件2。
(十一)彙整陳報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活動統計表如附件3。
(十二)主動關懷有藥物濫用之虞學生,配合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落實國中小學生中輟通報、協尋機制及加強防制藥物濫用宣導。
(十三)教育人員應透過觀察、晤談或家庭訪問,提供特定人員建議名冊,藉由關心學生生活、學習狀況及密切親師聯絡,在學生疑似有藥物濫用異常行為時,即進行關懷、輔導或實施尿液篩檢。
(十四)每學期初3週內經導師觀察後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出建議名冊(第4類特定人員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書格式如附件4),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 (或指定專人)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並召開審查會議,簽請校長核定。
(十五)學期中遭警方查緝涉及藥物濫用或自行坦承藥物濫用或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認定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學生,應即刻簽請校長核定後納入特定人員名冊,並於每月陳報特定人員調修名冊。
(十六)依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及教育主管機關尿液篩檢作業協調會,執行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工作,採驗時機及方式如下:
1.指定(定期)尿液篩檢:於指定期間內,針對學校特定人員以抽驗方式實施尿液採集後,由檢驗單位進行確認。
2.臨機(不定期)尿液篩檢:
(1)於每學期開學、連續假期及長假後依特定人員名冊進行抽驗。
(2)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或以其他方式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得隨時採驗。
(3)檢驗方式:使用快速檢驗試劑進行初篩,初篩為陽性反應者,再行採集尿液由檢驗單位進行確認。
(十七)個案尿液檢體(含快篩陽性、遭警查獲及自行坦承者)各校均應以低溫保存,交由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協助送至檢驗單位實施複驗,以確認學生是否用藥及用藥種類。
(十八)學校發現藥物濫用確認個案,應立即完成校安通報(未滿18歲者同時進行法定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依輔導進度上傳至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管理系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逼迫學生休、轉學,以落實輔導機制。
(十九)「春暉小組」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應採集個案尿液,由教育主管機關協助將檢體送至檢驗機構,經報告確認陰性後,應召開結案會議,始可解除管制,惟仍應持續將學生列為特定人員觀察。
(二十)個案經春暉小組輔導3個月後,尿液經確認檢驗為陽性反應者,應再實施輔導1次(3個月),並協請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衛福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惟仍應持續關懷並與家長及轉介單位保持聯繫。其屬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函請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二十一)濫用藥物學生有中輟、失蹤、轉學、休學、畢(結)業、安置、服刑等情形致輔導中斷時,學校應進行評估,再將相關輔導資料移轉個案戶籍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警政單位、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以利個案之賡續輔導。
(二十二)發現疑似藥頭之學生,學校應以密件洽請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通報警察機關協助處理;發現疑似毒品或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應移交警察機關處理。
(二十三)發現毒品來源時,以密件函送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落實緝毒通報模式,如附件5。
(二十四)每月將辦理「紫錐花運動」執行成果統計及春暉小組個案輔導情形,陳報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彙整。
(二十五)105年度推動「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作業及表報陳報管制表,如附件6。
四、經費:
(一)推動「紫錐花運動」工作規劃及經費需求,依教育部所訂要點,陳報計畫並申請經費補助。
(二)本校自行編列專案經費或運用教育部相關補助經費,確實推動本計畫。
五、一般規定:
(一)辦理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活動,完整紀錄留存。
(二)網頁首頁聯結紫錐花運動網站。
(三)每月1日辦理推動「紫錐花運動傳播日」活動;每年6月辦理紫錐花運動宣導月系列活動,以響應
(四)依教育部編印「特定人員(學生)尿液篩檢作業手冊」、「春暉小組輔導工作手冊」暨國教署編印「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師工作簡易手冊」執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六、督考與獎勵:
(一)藉由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績優單位選拔,表彰並獎勵工作成效良好之有功單位(學校),以提升工作士氣。
(二)辦理本項計畫表現優異者,請依權責單位辦理議獎。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八、本校承辦人:黃建翰教官,聯絡電話:049-2913543,電子信箱: a72031@yahoo.com.tw。
附件1
國立暨大附中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任務小組編組名冊 | ||||
職稱 | 單位 | 職務 | 姓名 | 職掌 |
主任 委員 | 校長室 | 校長 | 張正彥 | 指導「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學務處 | 主任 | 梁裕華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教務處 | 主任 | 劉明煌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總務處 | 主任 | 卓如意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進修部 | 主任 | 簡瑞松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委員 兼執行祕書 | 學務處 | 主任教官 | 楊仁傑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組員 | 學務處 | 生輔組長 | 張兆慶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組員 | 學務處 | 教官 | 吳志偉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組員 | 進修部 | 生輔組長 | 曾勇達 | 協助「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全般事宜。 |
幹事 | 學務處 | 教官 | 黃建翰 | 負責承辦「紫錐花運動」計畫、執行全般工作。 |
附件2
國立暨大附中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各項作業時程管制表 | |||
項次 | 工作項目 | 時間 | 說明 |
| 訂頒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 | 年度訂頒 | 函報聯絡處 |
| 清查學校「特定人員」名冊 | 每月異動陳報 | 函報聯絡處 |
| 辦理「春暉小組」輔導成功獎勵 | 每半年辦理 | 函報聯絡處 |
| 「一般反毒宣講團」經費申請與成果統計 | 每半年辦理 | 函報聯絡處 |
| 辦理大型「紫錐花運動」活動 | 每學期1-3次 | 函報聯絡處 |
| 推動「紫錐花運動」活動 | 每月第1日 | 函報聯絡處 |
| 實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認知檢測 | 每年6月 | 函報聯絡處 |
| 學校「特定人員」分布與數量統計表 | 每學期1次 | 函報聯絡處 |
| 快速檢驗試劑暨臨機尿液篩檢統計表 | 每月1-2次 | 函報聯絡處 |
| 紫錐花運動宣導活動一覽表 | 每月25日前 | 函報聯絡處 |
| 學生藥物濫用一級預防活動統計表 | 每月25日前 | 函報聯絡處 |
| 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措施成果表 | 每月25日前 | 函報聯絡處 |
| 藥物濫用學生輔導戒治(轉介)統計表 | 每季陳報 | 函報聯絡處 |
| 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成效統計表 | 每半年1次 | 函報聯絡處 |
| 指定檢驗作業協調會 | 每學期1次 | 函報聯絡處 |
| 製發紫錐花運動宣導文宣品 | 依經費辦理 | 函報聯絡處 |
| 紫錐花運動績優選拔與表揚 | 依計畫辦理 | 會議紀錄函發各校 |
| 紫錐花社團研習 | 依計畫辦理 | 函報聯絡處 |
| 春暉認輔志工招募、培訓 | 依計畫辦理 | 函報聯絡處 |
附件3
國立暨大附中105年推動「紫錐花運動」統計表 | |||
項目 | 場次 | 人數 | 備註 |
各項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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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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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能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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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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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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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宣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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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欣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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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巡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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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自製補充教材與文宣品 | 品項 | 數量(含單位) | 經費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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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自購快篩試劑種類 | 數量 | 試劑製造商 | 經費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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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協辦活動團體、單位 | 單位數量 | 單位名稱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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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經費名稱 | 經費來源 | 金額 | 實際執行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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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上述表格不足時請自行增列。
附件4
家長同意書(範例)
同意○○高級中學為維護本人子女身心健康,將就讀 OO科O年O班O O O納入特定人員名冊,並適時實施尿液篩檢,共同為學生身心健康把關。
立同意書人
父母(或監護人):
關 係: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此致
○○高級中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5
南投縣預防校園藥品濫用情形通報表
個案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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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濫用概況 | 藥物來源 | □不明 □同學 □校外人士 □親友 □其他 | ||||||||
聯絡方式 | □FB自己帳號: 對方帳號: □Line自己ID: 對方ID: □對方手機: □其他: | |||||||||
最近一次 交易時間/地點 |
| 對方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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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交易時間/ 地點(店家名稱) |
| 毒品種類 |
| 交易方式 | □要錢: □不用錢 | |||||
吸食時間/ 地點(店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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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提供者姓名 |
| 藥物提供者 綽號 |
| 藥物提供者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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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提供者就讀 學校或工作地點 |
| 藥物提供者地址 |
| |||||||
是否與他人 共同吸食 | □否 □是,請續答以下問題 | |||||||||
共同吸食者姓名 |
| 共同吸食者綽號 |
| 共同吸食者 聯絡電話 |
| |||||
共同吸食者就讀學校或工作地點 |
| 共同吸食者地址 |
| |||||||
個案常聯繫之手機號碼與關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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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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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註 |
| |||||||||
個案資料對照表
個案編號 |
| ||||
姓名 |
| 性別 |
| 法定 代理人 |
|
生日 |
| 住家電話 |
| 手機 |
|
地址 |
|
附件6
國立暨大附中105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作業管制表 | ||||
類別 | 項次 | 工作項目(表報名稱) | 執行(陳報)時間 | 備考 |
每年度 | 1 | 訂頒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 | 文到2週內逕送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彙辦 | 各校應訂定「執行計畫」送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審查 |
每 學 期 | 1 | 清查「特定人員」名冊及分佈與數量調查表 | 每學期開學註冊後3週內 | 清查後依程序完成特定人員提列,函文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彙辦 |
2 | 指定性篩檢「特定人員」採驗名冊 | 每學期 | 配合每學期指定性特定人員尿篩作業辦理 | |
3 | 辦理大型宣教活動 | 每學期辦理,活動計畫逕送本會備查 | 備文副知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以利派員參與 | |
4 | 辦理「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反毒宣講團」巡迴講座 | 每學期辦理 | 線上填報系統填報 | |
每 月 | 1 | 特定人員異動調查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每月檢討,並函文南投縣聯絡處備查。 |
2 | 105年00月「深化紫錐花運動專案」工作一覽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彙整當月工作上網報送 | |
3 | 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措施成果報告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彙整當月工作上網報送 | |
4 | 清查輔導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成效統計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彙整當月工作上網報送 | |
5 | 105年0月推動「紫錐花運動」統計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彙整下月預定工作上網報送 | |
6 | 「春暉輔導小組」列管人員一覽表 | 每月25日前上網報送;檔案傳真 | 彙整105年度春暉輔導小組人員管制表 | |
專 案 | 1 | 推動「紫錐花運動」活動 | 每月1日 | 記錄自存備查 |
2 | 反毒健康小學堂測驗 | 每年4-5月 | 先行測驗,彙整滿分同學送聯絡處抽獎 | |
3 | 深化推動紫錐花反毒運動學生動態創意才藝競賽 | 每年5月份 | 初賽後,遴選隊伍參加全縣競賽 | |
4 | 深化推動紫錐花反毒運動學生靜態創意才藝競賽 | 每年10月份 | 初賽後,遴選隊伍參加全縣競賽 | |
5 | 實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認知檢測 | 每年12月(相關規定另頒) | 檢測成果彙整,檔案寄送校外會電子信箱 | |
尿液篩檢 | 1 | 指定性特定人員尿液檢驗作業協調會 | 每學期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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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指定性檢驗)日程表 | 每學期1次 | 1.依國教署指定期程辦理 2.由校外會函文各校管制實施 | |
3 | 臨機尿液快篩呈陽性反應檢體送複驗 | 隨時辦理 | 1.快篩呈陽性之檢體立即送交教育部南投縣聯絡處轉以低溫配送方式送檢驗機構實施複驗 2.每件檢體2瓶,請檢附尿液採驗名冊 | |
其 他 | 1 | 充實並更新「紫錐花運動」網頁資料內容 | 持續辦理 | 各校隨時辦理 |
2 | 製發「紫錐花運動」宣導文宣品 | 持續辦理 | 各校隨時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