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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學校招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設進修學校103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    

 一、總统10207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251號令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教育部1020823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78575A號令公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教育部10211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20109957號函之「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部招生科

班核定一覽表」。

貳、核定招生科別、班數、上課時間

 一、商業經營科2班,每班34名(含招收國中應屆畢業生27名、非國中應屆畢業生7名);

資料處理科1班,每班32名(含招收國中應屆畢業生26名、非國中應屆畢業生6名)。

 二、上課時間夜間上課,每節課45分鐘,每週週一至週四上課從18時至2205分止;週五上課從18時至

2115分止。

 三、修業年限:修滿3年課程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畢業證書。

叁、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民中學、初級中學、初級職業學校(含補習學校)畢業。

 二、國民中學、初級中學、初級職業學校附設補習學校或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國民中學﹙含初中、初職)結業,

  經資格考驗及格持有資格證明書。

三、修畢國民中學、初級中學或初級職校(含補習學校)三個學年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修畢五年制職業學

  校前三個學年課程者,得比照報考)。

四、國民中學、初級中學、或初級職業學校附設補習學校或國軍隨營補習教育國民中學(含初中、初職)結業,

           持有結業證明書。

         五、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及格),持有通過(及格)證明書。

         六、考試院所舉辦之初等、丁等或特種考試相當於一職等以上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明書。

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檢定通過,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

肆、招生方式

 一、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招生對象:限非國中應屆畢業生、國中補校畢業生。

     (二)招生名額:商業經營科14名,資料處理科6名,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錄取方式: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超過者,依志願序及各身分優先順序,依序分發

         額滿為止。(需繳交之證明文件詳見附表)

     (1)國中補校畢業生     (2)20歲以上失學民眾   (3)低收入戶子女   (4)戶籍地近便之民眾

     (5)工作地近便之民眾   (6)新住民   (7)家戶所得60萬以下之子女   (8)一般報名民眾

     (四)特殊身分學生採外加招生名額2%計算。(詳見附表二)

(五)本項單獨招生,如有餘額,本校得依序受理報名補缺。

  二、參加10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

     (一)招生名額:商業經營科54名、資料處理科26名,外加身心障礙生2名與原住民生2名。

     (二)辦理日期:中投區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

     (三)本項免試入學,經第一、二次免試入學分發報到後,如有餘額,得續招。

     (四)特殊身分學生採外加招生名額2%計算。(詳見附表二)

伍、報名手續與報名費

   一、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二)報名日期: 103611日至103624日止(每日15時至16時)。             

  報名地點本校進修學校辦公室(地址:南投縣埔里鎮鐵山路一之六號,電話:049-2913483427,網址:http://www.pshs.ntct.edu.tw)

  )繳驗報名資料

      1.填寫報名表,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2.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吋2張(黏貼在報名表上)。

      3.報名時必須按報考資格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辦理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費。

     4.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接受報名;若已繳報名費者,將予退費。

  )報名費:新台幣100(另收簡章及報名表每份工本費10元郵寄通知單之掛號郵資25元);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免30%低收入戶及直系血親尊親屬請領失業給付者,應繳證明文件如下表所示,可免繳報名費。

優待資格

()收入戶子女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應繳證明

文件

1.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1.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2.  戶口名簿影本。

備註

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二、參加10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依據該區免試入學簡章規定辦理。

陸、放榜及報到

 一、單獨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放榜日期:10371(星期)於本校網站及進修學校公布欄公告,經錄取者請於10377

前向本校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正本,逾期未到者,視同

放棄

 二、參加10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依據該區免試入學委員會規定程序辦理。

柒、申訴:對本校單獨辦理招生工作如有疑義,請於103611日起至103822日止,向本校招生

              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結果於1週內通知。

捌、附則:1.僑生及香港澳門居民不得報名。

      2.本簡章所訂定之時程,如因天災或其它因素必須變更時,逕予順延1天(扣除例假日)辦理。

       (當地政府發布之電視或廣播訊息為準)

      3.凡經本校錄取考生,未依規定完成註冊,廢止其錄取資格。

4.科班未達10人者不予開班,原已錄取報到學生由各校自行輔導學生轉科班就讀,不願接受轉科

  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5.本招生簡章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後實施。

 

附表一、身分優先順序審查證件表

(註:下表之大埔里地區包含埔里鎮、魚池鄉、仁愛鄉、國姓鄉)

身分優先順序別

審查標準

證明文件

1.國中補校畢業生

需為國中補校畢業

國中補校畢業證書影印本

2.20歲以上失學民眾

身分證上出生日期為

民國83731()

身分證影本

3.低收入戶子女

需為低收入戶子女

低收入戶證明書

4.戶籍地近便之民眾

身分證住址為大埔里地區之民眾

身分證影本

5.工作地近便之民眾

工作地為大埔里地區之民眾,服務單位須設置於大埔里地區

在職證明書(需載明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

6.新住民

需為大陸配偶或是外籍配偶

戶籍謄本

7.家戶年所得60萬以下之子女

102年度家戶年所得60萬以下之子女

102年度家戶年所得(含本人及父母所得)

8.一般報名民眾

請參閱簡章 叁、報名資格

如報名資格證明文件

附表二、特殊身分條件

1.身心障礙學生

2.原住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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