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
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 針對各校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請各校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並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國教署,記錄表亦同時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三、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四、各校如有辦理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通報辦理。
學校/機構名稱: 報日期:109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類別 1.學生 2.教師 3.職員工 | 性別 | 聯絡電話 | 入境時間 | 管理措施 | 備註 | |
開始時間 | 結束時間 | |||||||
1 | 王大明 | 1 | 男 | 0930000000 | 109.1.25 | 109.1.26 | 109.2.8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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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說明:學生在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者,請於備註欄內註明就讀學校名稱。
學校/機構主管:
填報人員: 職稱: 聯絡電話:
國敎署連絡方式:曾穆宣先生(04)3706-1356;邱秋嬋科長(04)3706-1350
回報記錄表請傳真:04-23325189,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更新時間:2020-02-04 16:44:21|點閱次數: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