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行為辨識徵兆
一、憂鬱症傾向的五大徵兆
  (一)覺得身體疲勞虛弱、無力。
      常常覺得疲倦。尤其是無法起床、躺在床上時間很多;不是不想起來,而是起不來。
  (二)覺得很煩。
      說不出理由,也沒有發生甚麼事,就是覺得很煩。
  (三)覺得身體不舒服。
      頭痛、胸痛、心悸、腸胃不適等。
  (四)覺得心情不好。
覺得不快樂、人生失去目標、失去奮鬥的動力。以前認為有趣的事物,現在也覺得無趣極了。甚至否定人生存在的意義,對很多事情都覺得沒有甚麼意義。
  (五)睡不好。
      無法入睡,或睡眠品質差。即使入睡,也無法熟睡。常常覺得沒睡飽,因此精神很差。
  以上五大徵兆,若已經影響到其生活功能,便是疑似「憂鬱症」患者的判斷依據。
二、自我傷害-自殺行為徵兆
  (一)語言上的線索
      可能直接以話語表現,也可能在日記、信件、作文中表現出來。
      如:「沒有人關心我的生死」、「如果沒有我的話,事情也許會好些」。
  (二)行為上的線索
    1.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如:活潑變成退縮。
    2.出現與上課有關的學習行為問題。如:成績大幅滑落。
    3.放棄個人擁有的財產。如:立下遺囑、將心愛的東西送給別人。
    4.酒精或藥物濫用的情況突然增加。
  (三)環境上的線索
    1.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如:親人死亡、和密友吵架、分手。
    2.家庭發生大變動。如:財務困難、搬家。
    3.表現出對環境的不良適應,並因而失去信心。如:怕上學且一再表示。
    4.已經無法到校。
  (四)延伸性的線索
    1.從社團中退縮下來。
    2.出現憂鬱的徵兆。
    3.出現不滿的情緒。
    4.睡眠、飲食規則變得紊亂,失眠、明顯得疲憊,身體常有不適、生病。
自殺防治守門人、心理衛生教育、心情溫度計
5、教育部編製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之懶人包及摺頁
懶人包及摺頁連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edu.tw/)/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學生輔導/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