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大附中創校60週年系列活動之「暨情留影」
「發現附中最美的風景」~師生攝影比賽
壹、依據:
國立暨大附中107年度藝峰飛翔計畫,提昇學生藝文素養,推廣校園生活美學。
貳、目的:
適逢本校創校60週年,校園內的每一個角落,都涓滴流成師生美好記憶的長河,也是日間部、進修部學子三年來點滴心頭的風景。
此外,為捕捉校園之美,推廣校園生活美學、感受校園每一個美麗而溫馨的角落,培養學生愛護校園環境精神,體會校園動植物、建築、環境之美,藉由校園美景攝影比賽,捕捉每一刻最美麗的附中回憶,展現擁有豐富天然資源的校園,呈現溫馨、和諧校園特色,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
二、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藝能科教師
肆、參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學生(含進修部)
伍、比賽辦法:
(一)作品需以校園動植物、建築、環境之美,展現擁有豐富天然資源的校園,呈現溫馨、和諧校園特色。
(二)數位影像:原始影像大小約為2048x1536 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三)參賽作品限以光面相紙 4 X 6吋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不收連作。
(四)每人參賽作品數量限5張,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繳交作品原始檔(隨身碟或光碟形式),若所繳交原始檔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五)檔案名稱命名格式為:「pshs60-班級座號-作品編號」,例如101班2號同學的第一件作品檔名為:pshs60-10102-01,其他作品依此類推為pshs60-10102-02……。
二、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7年 11月18日止
1.第1名:獎品及獎狀。
2.第2名:獎品及獎狀。
3.第3名:獎品及獎狀。
4.佳作若干名:獎狀1張。
陸、收件日期及地點: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18日中午12點整截止,繳交至本校訓育組。
柒、評選結果: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公布於本校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捌、經費來源:校內相關經費補助。
玖、附則:
一、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品、獎狀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或減之。
三、得獎作品及原始檔之著作權屬國立暨大附中所有,本校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六、活動詳情請洽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七、本計畫同時公佈於本校網站(disciplinary@pshs.ntct.edu.tw)。
拾、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